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6/18/P20210618008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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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評論
19/6/2021 00:19:46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六月十八日)下午舉行記者會公布消費券計劃的詳情。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林偉喬和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亦有出席。以下是陳茂波和王學玲的開場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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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1
19/6/2021 00:20:18
財政司司長:各位傳媒朋友、各位市民,大家好。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我提出推出電子消費券計劃,向每名年滿18歲或以上的合資格香港永久性居民和新來港人士,分期發放總額5,000元消費券,估計合資格市民有大概720萬,涉及款項約為360億元。這個計劃的目的是希望鼓勵市民消費,讓這些消費券涉及的金額在本地經濟內流轉,幫助我們最大程度拉動香港的經濟復蘇,同時亦希望藉此機會鼓勵更多市民和商戶使用電子支付,因為電子支付在未來的零售發展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市場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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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2
19/6/2021 00:20:36
接下來,容許我向大家介紹消費券計劃的詳情。第一是資格準則,合資格人士包括在今天,即二○二一年六月十八日或之前年滿18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或新來港人士。新來港人士所指的是持單程證來港人士,或者以受養人身分合法居留香港,而其保證人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士。同時,他們需要符合在港居住的要求。在港居住的要求是甚麼呢?就是由今天倒數的兩年內,不會是全時間不在香港。有一些例外的情況,我們是接納的,譬如參加廣東計劃、福建計劃的長者;在香港境外求學的學生;勞工處工作假期計劃的參加者;因健康問題而需要在香港以外留醫的人士;香港特區政府的派外工作人員;香港公司或機構所聘用的人員,而他們需要短期在外工作,以致在過去24個月沒有回港,以及陪同他們一起出外工作的家人,這些我們都視之為符合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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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3
19/6/2021 00:21:03
大家知道去年我們推出了10,000元現金發放計劃,因此市民作電子登記時,如果在今天或之前曾經參加去年的計劃,我們便會持相關資料,令今次登記時的認證比較簡單,市民只需要回答兩條保安問題後,登記平台就會提供之前存於系統的個人資料供覆核,不需要填太多資料。兩條保安問題是甚麼呢?其一就是當時用作登記的電話號碼的最後四個數字。另外,如果當時是透過銀行戶口收款,就是填該銀行戶口的最後五個號碼;如果當時並非透過銀行轉帳收款,而是收取支票,則填寫當時是透過哪間郵局收款。這是很便捷的網上登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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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4
19/6/2021 00:21:25
接下來,有關首日登記安排、分多少期派發消費券,諸如此類的細節,我請王學玲主任向大家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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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5
19/6/2021 00:21:51
至於發放時間,我們將分兩批發放。如果市民在登記期的首兩星期,即在七月四日至七月十七日完成電子登記,經核實身分後,就可以在八月一日,首批市民便會取得消費券。兩個月後,即十月一日,消費券又會發放予經核實身分的市民。這兩張消費券都會在年底,即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至於在第三至第六個星期完成電子登記,或是在該六個星期的登記期內遞交書面表格的市民,經核實資格後,便會在九月一日收到第一期的消費券。兩個月後,即十一月一日,便會收到第二期的消費券。兩張券都會在明年的一月三十一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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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6
19/6/2021 00:22:16
至於發放時間方面,和之前所說的時間一樣。如果在首兩星期完成電子登記的市民,一樣會在八月一日獲得第一期的消費券。而第二期則同樣相隔兩個月,即十月一日。至於其他在第三至第六星期才完成電子登記,以及所有遞交書面表格的市民,經核實身分後,同樣在九月一日會取得第一期消費券,隔兩個月,即十一月一日,便會取得第二期消費券。至於第三期,大家從單張內都可以看到列表,因為剛才說了四個期數,單張內詳細羅列了時間,所以不再詳述。反而大家看這個列表就比較清楚,這是簡單的。我以第一批市民為例子,在首兩個星期,在完成了電子登記,在八月一日便拿到第一期的2,000元。到兩個月後的十月一日,2,000元便會自動發放到八達通卡內。正如剛才所說,這視乎該八達通卡內所謂合資格的消費,即你可以使用八達通卡作如常消費,看看適用於消費券的消費總額何時達到4,000元。最快在四個月內,即十一月尾,若已達到4,000元,最快可以在十二月十六日便能領取第三期1,000元消費券。若需要多點時間,例如在聖誕過後,你便可以推遲一個月。若想在過年後,即明年二月二十八日,才用完4,000元,這也是可以的。這是最長七個月的使用限期,便會在三月十六日獲取第三期的消費券。這就是八達通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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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7
19/6/2021 00:22:57
錢包。大家只需如平常一樣使用該錢包。購物的時候,如果該地方能使用消費券,就會讓市民選擇是否使用消費券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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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8
19/6/2021 00:23:21
至於有哪些不能使用呢?因為消費券有鼓勵本地消費的目的,大家在現時看到的投影片可見到不適用的交易類別已臚列出來。政府的收費,例如街上的停車「咪錶」,這是不適用的。繳交罰款、公用事務的收費,包括水費、電費、煤氣費都不能使用消費券。公共機構的收費,大家熟悉的可能是醫管局、或是房委會的收費,如果這些是用電子工具作收費,都不能使用消費券。教育方面的開支,即中小學、基礎教育課程的支出,以及UGC(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的收費都不適用。若是補習,或是興趣班,這些都能使用消費券。購買金融產品服務亦用不到,例如購買保險便不適用。捐款亦不適用。無論是捐款予宗教團體、慈善團體或是其他團體,因為捐款不是消費故不能使用消費券。另外,直接向一些非本地商戶,包括一些網上平台購物,消費券也不能使用。這不是看那貨品是否本地貨品還是海外貨品,而是視乎該商戶是否本地商戶。若是網上平台,就要看該平台是本地平台還是海外平台。個人對個人的支付,當然很明顯是不行的,因為不是消費。兌換現金也不適用。這便是消費券的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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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021 00:24:37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六月十八日)下午舉行記者會公布消費券計劃的詳情。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林偉喬和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亦有出席。以下是記者會答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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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1
19/6/2021 00:25:18
記者:司長,你好。第一個問題想問問剛才你說電子消費券可以適用於交通,這與早前政府的說法說恐怕造成雙重資助好像有點不同,可否再講解一下為甚麼會有這個轉變?另外想問八達通方面,因為八達通的上限是3,000元,這是否即是說第一期消費券發放後,應該說是在第二期消費券發放後,無論如何都要用了裏面的錢才可以有餘額繼續accumulate下去?因為它是沒可能儲值到上限4,000元,是否這樣的意思?如果是這樣理解的話,是否即是說小額消費的市民就會使用八達通,其他的大額消費想儲起來一次過使用,就要使用其他三個支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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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2
19/6/2021 00:25:41
你看到幾個儲值支付工具──三個電子錢包和八達通之間,我們發放的期數和方式之所以有所不同,主要是受制於不同的支付工具自己本身背後的技術系統和它的限制。當預算案公布了這個計劃後,有部分市民對我們說,是否可以讓他們早點取得這筆錢,希望例如買一件大一點的電器,都可以使用;亦有一些人對我們說,希望盡可能可以細水長流,可以多些時間慢慢使用。我們覺得現時這個安排可以讓大家有選擇,換句話說是各適其適,如喜歡用電子錢包,早點兩筆錢加起來使用又可以;如喜歡分長點時間用的話,用八達通亦可以。而八達通方面,因為頭兩期分別是2,000元和2,000元,都是隔兩個月派發,即是八月和十月,或者是九月和十一月,其實儲起來都可以買到一件銀碼大一點的東西。這個計劃畢竟是香港第一次做,我們做的時候一方面要兼顧方便市民,又要穩妥;另一方面,剛才王主任(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已介紹,使用範圍方面我們都希望盡量寬一點,包括多些消費,簡單地說衣食住行、吃喝玩樂,都可以盡量包含到,令大家一起開心消費,一起幫我們拉動經濟,亦可以幫助到我們的商戶。近期疫情受控,大家見到我們的經濟已回穩一點,亦有一些復蘇的動力,但失業率雖然已由最高的7.2%下降至6%,離我們疫情之前仍然有一段距離。我們希望透過今次的計劃能夠拉動經濟、幫助到商戶,同時間可以幫助在商戶打工的各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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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3
19/6/2021 00:26:11
記者:想問司長,剛才提及已包括交通費,因為覺得本身就有200元的門檻「墊底」。但其實補貼金額的上限可高達500元,一期的八達通消費限期為兩個月,即是最多可以領取一半的補貼,2,000元的消費券可以取回1,000元。這個情況是否一個公平的安排呢?另外,是否因為八達通公司如果真的要分開計算交通費,會令行政費很高?如用八達通去交隧道費、停車咪錶付款的時候,會如何計算呢?另外想問,看到八達通與其他三間公司不同之處是沒有使用期限,但要在七個月內使用4,000元。那是否我在七個月內不能用完4,000元,就不可以拿剩餘的1,000元?為何既然其餘三間在技術上可以做到一次過發放5,000元,但仍然要分期發放,會否令想一次過使用5,000元的市民要遲些使用,因而覺得不方便?這樣分期來付款,會否是造成行政費用需要六億元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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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4
19/6/2021 00:26:49
不同的環境下,都讓他們的消費券可以用得着,同時間亦不需要有太大壓力擔心在短期內無法使用而「蝕底」。另外,你剛才提及八達通操作上的問題,我請王小姐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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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5
19/6/2021 00:27:20
財政司司長:還有你剛才最後一條問題問及八達通會否因為不能用完4,000元,就不可以領取剩餘的1,000元。我們提供的時間很長,例如市民九月一日領取第一筆2,000元,他可以在十一月一日領取另一筆2,000元,這4,000元他可以在三月尾前使用,這段時間包括了聖誕節和新年。如果他未用完4,000元,我們在適當的時候會有短訊通知,提醒市民把握機會使用。畢竟4,000元並不是龐大數目,期間亦有節日、有七個月的時間使用,我們亦會有通知作提醒,相信市民大眾會有機會用完4,000元,並領取最後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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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6
19/6/2021 00:27:52
財政司司長:在不同的電子支付工具中,如何發放消費券,都要在中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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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7
19/6/2021 00:28:18
記者:四種支付工具都可以把消費券金額合併使用,那為何當初不一次過發放金額?另外想問在網上消費方面,如何可以辨別市民是在本地或海外消費,而是一定選擇本地的網店消費?如果製造商是海外的話,如何振興經濟?另外亦想問,今次的計劃相比上一次發放現金的時候亦有包括新來港人士,為何今次會有這樣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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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8
19/6/2021 00:28:47
記者:想問一下,首先,你說這個鼓勵消費的計劃可以幫助到經濟,其實有沒有計算過對香港經濟的GDP的contribution可以有多少?即是如果我拿了5,000元,但這是我本來就要花費的錢,而沒有額外消費,是否真的幫助到經濟?第二,有些長者或居住在院舍的長者,他們的家人可不可以代領?或者有沒有方法防範不相識的人拿了他們的身分資料去領取消費券?最後,剛才你們提過會有承辦商做抽查,可不可以說多一點那承辦商是甚麼公司?其實政府要花多少錢去聘請他們及做法如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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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9
19/6/2021 00:29:14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對於院舍的長者,下星期我們會舉行簡布會,讓院舍的負責人和提供相關服務的非政府機構更加了解計劃的內容。就整個過程,我們會在登記過程中認證,亦牽涉到一些個人資料,雖然需提供的資料很少,而我們也希望登記過程盡量簡單,要有書面或電子登記,希望登記人可以自己登記,如有需要亦找可靠的親友幫忙。對於一些有特別需要的朋友,自己登記有困難,跟之前的現金發放計劃一樣,其實我們跟社會福利署亦有聯繫,對於有特別需要的人士,例如現時透過監護人或委託人領取綜援或公共福利金的人士,將會由社會福利署直接發信給他們,請他們代這些人士領取消費券。或者若其他人士有需要,我們會有特別安排,他們可以透過其委託的代理人代為登記。另外,我們希望呼籲,其實所有人士,不單是長者,都要小心自己的個人資料,如需要幫忙,也要找可靠的人士,才可提供個人資料。根據登記人的意願,其實可以指定任何一個儲值支付工具收取消費券。回答另一個問題,剛才記者提到抽查是怎樣做和由誰做,我們委託了Deloitte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協助我們進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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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10
19/6/2021 00:30:07
能屆時八達通最多人選用,會否變相令它獲益?另外,想問如果政府評估這個計劃的效果,例如提振作用,可能比之前派現金更好,會否在餘下現屆政府的任期,或司長會否有機會在下一屆政府再使用這些方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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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11
19/6/2021 00:30:35
記者:想問問剛才司長提到行政費現時估算遠低於六億元,有沒有具體的數字大概是多少?現時八達通要分三期,其實八達通的行政費會否高於其他的支付工具商?這是第一個問題。另外也想問問,政府與支付商溝通時,有沒有要求他們在消費券計劃中特別額外賺到的一些收益,可能要求他們撥出來回饋給商戶和市民,有沒有商討這方面?以及最後想confirm八達通第三期的1,000元,是否沒有設限期在甚麼時候要全數用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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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12
19/6/2021 00:31:04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如果大家有留意,我們四月十一日公布四間承辦商時,他們亦發出了新聞公布,他們均承諾因為這計劃而帶來的收益會全數回饋給商戶和消費者,當然會使用不同形式。過往幾個月,我想大家都有留意,他們都推出了不同的(優惠),有直接給予用家的優惠,也有與不同商場合作提供予用家的優惠,或者特別聯同一些商戶幫他們做推廣的也有,另外他們也就一些新的──尤其是中小型──商戶,如果直接跟他們安裝一些簡單的設備或收款碼,亦會免除商戶的安裝費或交易費,這些全部都是因為他們知道,今次(消費券計劃)的目的是想推動本地消費,從而可以提振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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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13
19/6/2021 00:31:33
財政司司長:各位傳媒朋友,大家知道在消費券計劃下,市民需要登記,我們需要核實他們的資料,亦需要提供一段合理時間讓市民登記。同時,我們亦知道有很多市民想盡早使用消費券。我們給予市民六個星期時間作登記,如待登記工作完成後才發放第一期消費券,我們最快要在九月一日才能做到。但現時我們把登記時段分開,若市民在首兩星期進行電子登記,我們就可以在八月一日向他們發放消費券,這樣就可以滿足希望早點收到的市民──如果他們是透過電子方式登記──我們就可以早一點發放予他們。這解釋了為甚麼會有八月一日和九月一日發放日期的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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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14
19/6/2021 00:32:01
第三,我們把消費券存入帳戶時,希望市民在某段時間內使用,所以我們選擇了在月初的第一日存入,這樣比較易記,譬如有兩個月的時間使用,這樣就較易記。如果是在月中的日子,可能相對比較難記。簡單一點地說,如果是使用八達通而在開首兩個星期經電子方或登記,就會在八月一日收到第一筆金額,再於十月一日收到第二金額;在十一月底前用完,再在十二月中收取最後一筆金額,這樣就完成,就是這麼簡單。如果是在開首兩個星期後才電子登記,或者是以書面登記,不好意思,要在九月一日才收到,然後在十一月一日收到,再在十二月底前用完4,000元,一月中就可以收取最後一期,就是這樣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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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15
19/6/2021 00:32:40
財政司司長:在現有的八達通技術中,它只可以看過去的消費,而不會看未來的。就這一點,或者王小姐可以再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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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16
19/6/2021 00:33:09
財政司司長:好,或者我請王小姐先解釋頭幾條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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